发布日期:2024-10-31 12:53 点击次数:129
9月30日,国庆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银之杰(300085)(300085.SZ)加速上涨,开盘一字涨停,较9月19日累计涨幅逾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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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银之杰本轮行情开启的“钥匙”来源于一则公告:其上市公司实控人向开盘啦创始人卓海杭转让部分股权。
9月18日晚间,银之杰公告称,控股股东、实控人张学君、陈向军、李军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卓海杭转让其所持有公司4946.2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比例7.00%,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7.05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约为3.49亿元。
到了9月30日,上述股权的价值已经由3.49亿元变为16.23亿元,若顺利完成转让,卓海杭则账面浮盈12.7亿元。
不过,上述股权的迅速增值也为转让增加了不确定性,对此南财快讯记者致电银之杰,相关人士回应表示,目前股权转让事项还在推进中,若有变化会按照法律进行披露。该人士还补充道,不知晓股权转让的具体进展。
记者近日还联系开盘啦拟采访卓海航,但截至发稿未获得回应。
公告显示,股份转让协议披露了协议的解除或终止条款,具体如下:
1、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同意可以修改、解除或终止本协议。
2、乙方(卓海杭)在满足标的股份转让前提条件且本协议不存在未能生效或被撤销、终止、解除等情形下,未能按照约定期限向甲方(张学君、陈向军、李军)支付股份转让价款且逾期超过一年的,甲方有权解除/终止本协议。
3、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90 日内,本次股份转让因不可归责于协议双方的原因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任何一方有权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解除/终止本协议,且互相不承担违约责任。如确有必要,双方协商一致可适当延长期限,但双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共同作出。
对于违约责任,股份转让协议显示,任何一方违反协议项下的有关义务应被视为该方违约。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使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及时履行股票配资在线,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赔偿对守约方造成的损失,损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及律师费等全部损失。